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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爆笑之中開嚴肅力場。論冷言《請勿挖掘》的解謎公平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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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實,我還頗苦惱這期讀書會的心得要怎麼寫,因為很明顯地,大家看待本書一定是針對同一個方向,不外乎是角色塑造很搶眼、劇情的色幽默令人捧腹,然後最後一定會哈哈哈……雖然我自己也有哈哈哈,不過身為他的密友(?)兼創作同好,總覺得他想表現的應該不只是單純的「幽默」兩字,而是一種更想發揮的、更貼近「推理」的寫作方向。

這股確信當然來自於作者序,那句被大家Dororo化的:

「這個系列希望在倒敘推理的架構中,尋求公平性的可能,因此利用雙線敘事的方式來寫作。」

 

此外,最後一段還有一句:

 

「故事中主角設定成是一個瘋狂喜愛復古氛圍的人,並因而衍生出較少在推理小中看到的爆笑情節。」

 

換句話,那些爆笑劇情都是「衍生」出來的,並非他一開始的寫作本意。但……公平性的可能?老實,我第一次看的時候也覺得壓根兒看不出有什麼公平性,但我很清楚冷言不是那種隨便說說的作者,於是第二次讀就以此為方向,試著去揣摩冷言的寫作本意。

結果還真讓我揣摩出一個想法。

 

(以下文字是針對《請勿挖掘》作者序中所提到的公平性,所做的一些引證,因此具有強烈的推理迷力場,請斟酌服用)

 

首先來明一下所謂的「公平性」。一般是認為在解謎推理小中,於偵探角色解開謎團之前,作者提供足的線索讓讀者參與解謎,進而可以推理出真相,符合此種情況的解謎推理,就被認為具有所謂的「公平性」。

不過這個定義如果拿到倒敘推理(亦即,以犯人為敘事觀點的推理小)來看,所謂的「公平性」似乎完全沒有意義,因為一般解謎推理所謂的「真相」:是誰幹的?怎麼幹的?為什麼要幹?這些疑問的解答在一開始就告訴讀者了,讀者想知道的根本不是這個,那「線索」又要從何給起?

換言之,在倒敘推理中,讀者所要追求的「真相」到底是什麼?

只要是推理迷,應該可以輕鬆回答這個問題。倒敘推理所追求的真相,其中之一就是「如何被發現的?」(How to find it?)也就是從犯人的角度出發,描寫其犯案的過程,讀者在一連串的施行細節中,推敲犯人哪裡出了差錯。最後,偵探登場(最有名的就是可倫坡與古畑任三郎),指出犯人所疏漏之處,揭穿他的犯行。

以上就是倒敘推理的古典模式之一:找出「如何被發現的?」若從此點出發的話,倒敘推理的「線索」就變成「犯人的疏忽之處」了。

不過,倒敘推理當然不只是這麼簡單。

近代有許多以犯人角度出發的解謎推理,所謂的「真相」並不止於How to find it,而是還有一種隱藏在背後的,沒有浮現在檯面上的事實。舉例來,有可能是犯人與被害者的關係,也有可能是犯人的「真實」(非表面上的)身分……這些隱瞞的事或許並沒有大到足以成為「敘述性詭計」的地步,但用處卻是一樣的:藉由隱藏事物的揭曉,讀者在知道真相時也會生強烈的意外感。

因此,倒敘推理有時也會有另一項訴求:找出作者試圖「隱瞞」的事物。從這個角度出發的話,倒敘推理的「線索」就是作者所佈下的,針對「隱藏事物」所做的各項提示了。

我讀完《請勿挖掘》之後發現,不管是從How to find it,還是從「隱藏之謎」的角度出發,冷言都有提供足的「線索」給讀者,換言之,就是有做到「公平性」,而且正如同作者自己所言,是利用「雙線敘事」的寫作方式達成的。

先來看看How to find it這部分,作者使用的雙線敘事結構,在故事的中段時,就會令兩條敘事線生互動(此時也正是偵探vs.犯人的開始)。作者會先用一個章節陳述犯人的行動,下一章節再陳述偵探(也就是郝仁)的推理──偵探會推測出犯人的犯案過程,或是出自己觀察到的不對勁之處。而那些推理所需的線索,在前面的章節(犯人的敘事線)大多可以找得到。

像這種「犯人行動,偵探察覺不對勁之處」作者會使用兩個章節的篇幅來呈現,我稱之為一組「對決」。書中出現較明顯的「對決」場景主要發生在〈請勿挖掘〉的67章,以及〈牆中的女人〉的23章和67章。在這些對決場景中,犯人的行動都有透露足的線索以成就偵探的推論,因此對我而言,算是有做到「公平性」的。

那麼「隱藏之謎」的部分呢?其實兩篇也提供了足的線索。以下就明日工作室的版本,來詳述各篇的「隱藏之謎」與線索出現的頁數:〈請勿挖掘〉的「隱藏之謎」是指第70頁最後陳述的事實,「線索」則在第10頁的末三行與第12頁的開頭(關於時間部分的敘述),與第45頁郝仁的推論部分;〈牆中的女人〉的「隱藏之謎」是指第166頁最後所陳述的事實,「線索」則在第84頁的中段,與第96頁的最後一段(關於房間格局相同的敘述)。

因此不管是就How to find it來看,或是從「隱藏之謎」來看,我認為這兩篇倒敘推理都算是有做到解謎的公平性。

Q.E.D.

 

──冷言:寵物辛苦你了,其實我講的公平性不是那麼複雜的意思。

──寵物先生:囧~



相關連結:
   逆轉讀書會成員們的心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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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

推理,不會有公平

我個人不認為推理文學會有公平。

寫字者與讀字者之間,一個是主動的創造者,一個是被動的接受者,根本不會有公平可言。

把創作的思考點放在公平,這只是浪費腦力的創作手法。

倒不如把創作重點放在:讓讀者讀的開心,讀的享受,更讀的震撼。

真正在看推理小說的讀者,事實上...會浪費心思去解謎,還是循著作者安排的劇情節奏走呢?

我認為,後者的比例佔的比較大。

不用試圖與讀者鬥智,而是設法讓讀者讀的流暢愉快。

要鬥智,很簡單,光是用文字遊戲就可以讓讀者看的頭昏眼花,但...這絕不是一個成功的推理作品。

真正神級的推理作品,就是:
縱使一開始就公開兇手是誰,照樣讓人震撼萬分。

作者與讀者的關係,不是互動與交流,而是:
作者必須領導讀者走向巔峰的結局。

我認為公平性只是調味料

謝謝0.3的意見。^^
其實我寫這篇的目的並不是要深究「公平性」對推理小說的重要性,
而是因為作者冷言明明就有從「公平性」出發來創作,
讀者卻只注意到裡面的幽默元素,這讓同為創作者的我很為他叫屈,
於是寫了本篇來「提醒」一下大家而已。:P

事實上,我也贊同你的部分意見,
公平性在推理小說發展中,本來不是一開始就著重的,
其重要性也從古典推理時期結束後逐漸式微。
但我認為所謂的「公平性」,其實不是只有著重在讀者與作者「鬥智」方面,
而是讀者在看到真相時,突然想起
「啊,這個線索我在前面有看過」「這個伏筆埋得好」
如此這般的閱讀滿足感,這也是優秀作品「佈局」的要素之一。
一篇佈滿伏筆、線索的推理小說,要比沒有提供任何線索,只在最後自說自話的作品
在結尾更能添讀者的意外感與滿足感,我想這是無庸置疑的。

公平性不用強求,但可以做到完善,
這便是我對推理小說「公平性」的看法。

我覺得不只是推理小說欸
科幻小說、奇幻小說、甚至說言情小說
如果最後解決事情的方法不在前面劇情的鋪陳中
(換句話說,不在這個作品的「世界觀」裡面)
我會覺得「●●,都你說了算啊~~」
(專有名詞好像是叫作機械神(deus ex machina)吧?)
我個人覺得鋪排線索其實是加小說真實性以及讀者參與感的方法耶,畢竟在現實生活中,除了少數天上掉下來的禮物,大多數的問題最後還是靠邏輯解決的啊~
只是說要如何安排還有要寫得多清楚的問題而已
(還有...作者的能力問題||||orz)←話很會講但非常不擅長埋線索的人

同意^^

這就是我心目中的「公平性」吧。
只是推理小說經常會在結尾呼應前面的線索,
所以才會有「推理小說特別重視公平性」的錯覺。

關於埋線索(或伏筆)我有個心得,
如果是寫到最後才想到
「啊,之前那裡應該補一下」,才回頭去補上線索,
通常會顯得比較拙劣。
在寫的時候就要意識到結局,時時提醒自己「要記得安插伏筆哦」
對我來說是比較好的做法。

哇~寵物先生耶~

我很喜歡(吾乃雜種)~未來感與甜蜜感十足~
我一口氣看到完!!!
好期待戾的再次登場喔~我好希望他未來能成為機器偵探~幫他做個絕對邏輯的晶片嘛~~~

謝謝前輩的分享~

這是不才的部落格~最近比較偷懶,只寫驚悚懸疑的作品,當然也不乏一些推理作品(但都是片段),希望前輩有空來評語喔~

祝作品狂銷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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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

多謝你的鼓勵。:)
別說評語,同為創作者,多互相切磋琢磨才是~
也祝你創作順利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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